吉林省供销社始建于1949年,座落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。它是省政府直属的行政事业单位,担负着为全省“三农”提供系列化服务的重任。省供销合作社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,代表全省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有关活动。各级联合社对下级社履行指导、协调、监督、服务、教育培训等职责;开拓农村市场,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,改善农村消费环境,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;组织、引领、指导、扶持、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,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公共服务平台;负责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社会团体(包括协会、学会等)的业务管理;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、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、协调、管理、储备;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、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开发等工作;行使本级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,加强社有企业管理,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;承担地方党委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吉林是农业大省,不仅粮食资源丰富,还盛产多种农副土特产品,如人参、鹿茸、山野菜、蓖麻、中草药材、杂粮等。
在吉林这片广袤的土地上,吉林省供销社无论过去还是现在,都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。特别是在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、工业品经营、农副产品流通等方面,为繁荣吉林经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。
经过50多年的发展,吉林省供销社系统目前已拥有9个市、州供销社,52个县级社,880个社有企业,789个基层供销社,各类经营服务网点12000多个;全系统固定资产(原值)16.9亿元;年商品购销总额约160亿元。
改革开放以来,吉林省供销社在省委、省政府和中华全国总社的正确领导下,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务院文件精神,坚持了改革与发展的正确方向,在坚持合作制的原则下,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,不断进行体制创新和机制转换,积极进行劳动、人事、分配三项制度改革,努力探索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。到2002年底,县以上企业改革面已达到95%以上,其中新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28户,有限责任公司45户,企业集团41户,合伙制企业及租赁转让企业22户,其他600多户企业进行了股份合作制改造。
近年来,吉林省供销社在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,取得了可喜成果。据2002年末统计,全系统共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1400个,龙头企业130多个,农产品基地121个,发展订单农业210万亩,创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200多处,年交易额60多亿元,创办庄稼医院522个,试验示范田2.9万亩,测土配方施肥20.7万亩,技术培训4.3万人次,咨询服务27.9万人次,带动农户近70万个,助农增收5.3亿元。
从2002年起,全省各级供销社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,紧紧围绕如何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和助农增收这一主题,强化占位意识,在新型农村合作经纪组织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。2002年10月,省民政厅正式批准由省供销社牵头成立“吉林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”,到2003年4月底统计,全省9个地区中已有7个市级供销社和十几个县级社挂牌成立了“农协”。
吉林省供销社在发展中,不断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,努力盘活社有资产,仅2002年全系统资产经营收入就达2.4亿多元。吉林市供销社所属的物华集团公司曾是一个亏损大户,经过改组改造,兴建了集工业生产资料、电子产品于一体的区域性综合物资交易市场,年租金由5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,年商品成交额由2000万元增加到2亿元以上,经国家批准,该公司股票已于2000年在上交所挂牌上市,是吉林省供销社系统唯一一家上市公司。
吉林省供销社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,将以四项改造、开放办社、政企分开为重点,积极创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,抓住机遇,乘势快上,利用现代经营手段改造传统的经营网络,全力引进新的经营理念、经营方式和经营业态,构建新型营销网络,增强为农服务实力,重塑供销社形象,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,发挥更加重要作用。